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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》,企业在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,应每年做一次“年检”,即辐射安全与防护年度评估。评估报告应在1 月31 日前在“全国核技术系统”申报,逾期申报的将面临主管部门最高3 万元的罚款。
为顺利通过“年检”,应提前做好以下工作:
(1)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,保持一定数量的持证人员;
(2)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,具备最新四个季度的个人剂量报告;
(3)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设备或场所的辐射防护检测,每年一次。
扫描下方二维码,获取《许可管理办法》、报告编制要求和申报方式。

广州星环科技有限公司具备CMA国家检验检测资质,可以为不具备报告编制能力的企业,提供第三方检测、评估报告编制、系统申报等一站式“年检”服务。
产品简介 :
辐射安全与防护年度检测和评估报告编制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