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高州市人民医院核医学与复合手术室建设项目验收公示

作者:Admin 日期:2023-06-08 点击:6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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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州市人民医院将医院8号楼一层东侧闲置的高压室、发电机房、洗衣房、锅炉房改建为1PET/CT机房及配套用房,在PET/CT机房内安装使用1PET/CT(属III类射线装置),使用放射性核素氟-18开展正电子显像诊断,配套新增使用3枚锗-68源(均属V类放射源)用于PET/CT校准,工作场所为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;将医院3号楼18层东北侧心血管外科两间普通手术室改建为1间防辐射复合手术室和1间带轨道CT停泊室,在防辐射复合手术室内新增安装使用1DSA(最大管电压为125千伏,最大管电流为1000毫安,属II类射线装置)开展介入诊疗和外科复合手术,在CT停泊室内新增安装1台移动CT(属III类射线装置)用于防辐射复合手术室复合手术中的放射诊断。

受高州市人民医院委托,我公司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和环保部关于发布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的公告(国环规环评(20174号),针对该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组织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,编制了《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》,邀请相关单位的人员召开了验收会议,形成了验收意见,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,现将验收监测报告向社会公示,接受公众监督。

高州市人民医院核医学与复合手术室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(公示版).pdf